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
发布人:朱跃  发布时间:2021-06-07   动态浏览次数:10

为了改进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加强党总支与党支部的沟通和联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必须编入一个在职党员党支部,并联系至少一个其他支部。

二、党员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一次参加联系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导提高联系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指导联系的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方案,研究工作推进措施,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的党支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与建议,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现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的党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六、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党总支对联系党支部的工作应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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