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补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2  作者:    浏览次数: 665 


根据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学校所有在籍学生(2019级新生除外)数据信息进行核准和补录,现通知如下:

1、补录对象:不在职学生。

2、补录内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3、时间安排及要求: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务必于201934日前至学生所在办学单位的教务员处填写相关表格,过时视为放弃。

  

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92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