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自考专科专业停考过渡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9-03-01  作者:    浏览次数: 771 


我校自考专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A050406)、旅游管理《导游方向》(A020209)、人力资源管理(A020205)、广告(A050301,自开考以来已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的需求以及人才格局的变化,近几年报考人数、报考科次数明显下降。从专业建设角度出发,专科学历不能满足社会对相应专业人才的需求。我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教育已没有相应的专科专业,高职高专院校已基本能满足社会需求。为此,我校于20168月已对专科专业设置了预警,20188月已将所有专科专业实行了停考。

按照2018年全国高教自考委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第四章“专业停考与调整”之规定,专业停考后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可设立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继续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并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在籍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停考过渡期满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为更好地执行专业停考过渡,特制定本细则。

1、停考过渡期为3年,自20188月起有6次报考机会(一年两次),202012月为最后一次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考时间;20212月为最后一次理论或实践课考试报名时间;20216月为最后一次申请毕业时间。20216月后不再办理毕业手续。

220216月后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其停考专业的已合格课程可用于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具体使用条件应符合其他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3202012月最后一次办理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考时,如剩有12门理论课程未通过,且该课程2021年上半年有开考的,可照顾先行办理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申请,但如果最后未通过剩有课程考试,20216月仍将不能办理毕业申请。

4、本细则由上海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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