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免考及考籍转籍手续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 2017-05-15  作者:    浏览次数: 515 



 

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免考及考籍转籍手续办理须知
 
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和考籍转籍工作,根据上海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免考
1.考生按照免考规定准备好作为相关课程免考依据的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肄业证书、退学证明等)、原就读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加盖公章;相关免考课程的合格证书等。
2.免考手续在毕业时办理(详见“毕业手续办理须知”)
3.免考手续须本人前来办理
4.免考成绩记录办法:本市其他高校的自考成绩可以免考我校主考专业的相同课程,成绩按原得分记录;外省市考籍转入我校的考生,其当地4月和10月全国自考统考公共课合格成绩,可以免考我校主考专业相同的公共课程,成绩按成绩单实际成绩记录;以证书及相关成绩作为免考依据的课程成绩一律按60分记;免考依据中原成绩为“及格”、“合格”的自考实践性环节,考试成绩按60分计。
二、考籍转籍
(一)转入
1.考籍转入我校的考生应先到外省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com.cn)确认材料到达上海,最后考生携带“转籍”介绍信和课程成绩合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办办理确认手续。
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考生在原考籍所在地已获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每年4月或10月全国统考课程)合格成绩,才能转入我校。
(二)转出
本市需要转至外省市自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单科合格证到我办登记填写《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申请表》即可。每年办理时间为: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具体时间见当期我校公布的“上师大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三)自考考生办理考籍转籍手续(转入或转出)均必须在毕业前提前一年办理完毕,否则因转籍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上海师范大学自考办      
                                                                            
2013.1.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