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夜大学2010级培养方案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6  作者:    浏览次数: 50 



各学院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

学2010级培养方案上报工作已经开始。新的《上海师范大学夜大学培养方案编制暂行规定》在2009级的基础上有所微调:一是专科的公共基础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要求统一在一学期内完成课程;二是学位课程要求在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内选出。请各学院及时组织专业负责人做好修订审核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将完成的培养方案上报夜大学与非学历管理办公室,上报的培养方案要求纸质文档1份(要求有分管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1份;在上报培养方案的同时请注明该专业负责人姓名、手机、电子邮件地址。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上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夜大学与非学历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64515240。

  备注:2009级培养方案见附件,请各学院自行下载后按要求修订。

2009夜大培养方案_高起本、专科_.doc  2009夜大培养方案_专升本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