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夜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12-09-03  作者:    浏览次数: 852 


上海师范大学夜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班主任是班级与学院和学校之间联系的桥梁,班主任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班主任工作,特订如下工作条例。
一、班主任的配备
各学院的班主任与学生原则上以1150配备专职班主任,全面负责学生的政治思想、生活和宿舍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班主任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较好的业务素质,其任职资格须具备如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一定的协作和协调能力。
3、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办公操作技能。
4、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聘任办法
各学院根据班主任任职要求,采用考核、面试答辩等方式择优录用。
四、主要工作职责
(一)做好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1.熟悉相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为做好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协助学院领导和教务员做好新生报到安排、入学材料发放等各项工作。
3.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向新生准确讲解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介绍学生在校学习的大致安排,明确班级管理要求。
(二)做好考勤等班级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学生出勤率统计、分析、公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学院相关负责人通报。
(三)协助教务员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1.做好课表、学生成绩单、考试通知、停课通知、调课通知的发放工作,维护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2.做好学生免修、学分转移材料的初审工作。
3.做好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生学籍异动的初审、登记、回复工作。
4.正确指导学生办理重修、重选、缓考等手续,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初审及统计工作。
5.做好学生各类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无误。
五、做好学生的毕业工作
1.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撰写毕业鉴定评语。
2.做好毕业典礼的组织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签收工作。
六、做好学生缴费通知发布、缴费情况统计、学费发票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七、做好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做好学生处分的初审、上报、回复等工作。
八、班主任应树立“以生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班级,广泛接触学生,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为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同时主动联系教师,协助搞好教学工作。
八、积极参加夜大学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并认真思考和落实培训内容。
九、附则
本办法自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于继续教育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