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教师和继续教育工作者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学校继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型
(一)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含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与管理、非学历培训)
(二)成人高等教育示范学习站点
(三)继续教育先进个人
1、先进个人(含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成人高等教育班主任工作、非学历培训工作)
2、优秀教师
二、评比程序
(一)各办学单位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评优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召开相关会议,公布推荐表彰的称号、名额、推荐的范围和条件,各学院进行民主推荐;
(三)各办学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各类先进的推荐人员,并上报申报材料;
(四)学校评优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和评议;
(五)学校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
(六)学校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各学院在推荐时,要坚持正确导向,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做到宁缺毋滥;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要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做到自下而上酝酿产生推荐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推荐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申报条件
(一)继续教育先进集体
1、学院领导班子重视继续教育各项工作,指导思想端正,依法办学,遵守有关规定,无擅自招生、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稳定。
2、能够积极拓展各种渠道,吸引学生踊跃报考,成人高等教育连续二年招生情况良好。
3、积极策划开拓非学历培训渠道,重视培训质量、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培训项目数有明显增加。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无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5、组织机构齐全,人员配备符合标准;工作人员责任心强,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较好,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办学和管理工作。
6、和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7、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不断深化教学内涵建设。
8、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开展管理工作,无违纪违规现象,教学档案制作规范,保存完整。
9、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得当,在各项教学检查中情况良好,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反映良好。
(二)成人高等教育示范学习站点
1、学习站点的领导班子重视成人高等教育的各项工作,指导思想端正,依法办学,遵守教育部、市教委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无擅自招生、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学习站点负责人接受过高层次的继续教育理论和管理方面的培训。
2、教学条件良好,投入使用的教室宽敞明亮,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设备,能够全面满足教学的需要。
3、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人员有很好的文化素质管理水平,能够很好完成学习站点承担的各项管理工作。
4、学习站点和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努力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5、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开展管理工作,无违纪违规现象,教学档案制作规范,保存完整。
6、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得当,在成人高等教育各项教学检查中情况良好,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反映良好。
7、学习站点能够积极开拓各种渠道,吸引学生参加学习,学生报考踊跃,成人高等教育连续二年以上招生情况良好;
8、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无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继续教育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的责任感。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自学考试日常管理和非学历培训项目管理或拓展中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且成绩突出。
3、教学管理工作认真踏实,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质量高、规范性强、错误率低。能主动了解学生和教师教与学的情况,并及时与职能管理部门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在继续教育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累计工作4年以上。
(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师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有很强的责任感。
2、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中注意以德育人,教学内容新颖、丰富,能根据成人学生的特点注意扩展和更新教学方式。
3、以身作则,能以优良的教风带动学风,上课仪表端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调课、缺课,不随意缩减教学内容。
4、能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授课,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气氛活跃,效果好,受学生欢迎。
5、注意与学生沟通,有一定的作业量,并能及时批改作业,经常主动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能知己知彼,教学相长,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调整教学方法。
四、推荐名额:
二级学院可申报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成人高等教育示范学习站点,校外学习站点可申报成人高等教育示范学习站点。
各办学单位最多可推荐继续教育先进个人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师各1名。
五、申报要求
1、各单位必须在11月27日前将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2、以上各类先进材料均须填报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推荐材料要具体、详细、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报送一份电子文档。
3、各类申报表(“2020年继续教育评优通知及表格附件”)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ec.shnu.edu.cn)“成人教育”栏目下“最新通知”中下载。
4、联系人:成人高等教育尤佳联系电话:64515240
非学历培训潘国强联系电话:64321030
邮箱:andypan@shnu.edu.cn
六、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这次评优表彰工作,学校成立了评优工作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任副组长,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七、总结表彰
学校将在年终工作总结会上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