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重力行,学条例明责任。5月19日,继续教育学院第二党支部开展“学《条例》、明责任、强担当”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题党日活动由支部书记潘国强同志主持,盛爱军和唐磊两位同志作重点发言。 盛爱军同志谈到,《条例》作为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法规,为加强高校党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标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新要求,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继续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院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新时代办好继续教育的目标任务,从而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院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学《条例》,对标新要求,他结合学历继续教育中的党建任务,提出三个努力方向。一是在坚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同时,对应《条例》的新要求把学生临时党支部建设做得更有特色,更有亮点,覆盖面更广。二是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三是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进一步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根据《条例》要求要持之以恒抓落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断提升学历继续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他认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通过学习《条例》的新要求,要明确责任,勇于面对问题,将工作落实推进,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唐磊同志谈到,在建党百年之际,《条例》修订并发布,对于高校党建发展,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条例》首先要明确学习条例的意义,着重体现在该条例在保证高校党的领导,保证高校正确的办学方向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其次学习条例应着重与基层工作息息相关的内容,增强对条例的理解,推进贯彻执行,要与正在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要领会《条例》精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提升树标杆做表率的行动自觉。以学习《条例》为契机,以支部建设“红色引擎”为动力,推动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自考工作的创新发展。 支部其他同志也分别交流《条例》的学习感悟和学习心得。他们表示,《条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党建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视察高校时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提高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向建党百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