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启动新一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21-12-02  作者:    浏览次数: 10 


根据上海市高等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编制的通知精神,基于教育部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要求,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启动了新一轮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

  

20211130日,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会议在继续教育学院召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孙利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俞伟东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哲学与法政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和影视传媒学院的相关主考专业分管院长和专业负责人出席,学历部自学考试办公室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盛爱军主持。

  

孙利钢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版)》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他强调,专业建设工作非常重要,是自学考试的“龙头”,文件涉及两方面核心内容: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新版规范作为国家标准,高校要以此为基础进行调整,同时体现自考特色:一方面,对标全日制普通高校,做到“同质等效”;另一方面,完善专业设置标准,体现高校自身特点。要牢固树立服务考生的意识,妥善平稳做好新旧专业过渡。

  

研讨环节,盛爱军传达了2021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研讨会的会议精神和主要内容,并与与会专业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研讨,在新旧考试专业规范编制上,对专家遴选、平稳过渡、建设标准、原专业课程合理化使用等事项明确了具体要求。各分管院长也表示,自学考试重在社会效益,作为学校承担的重要任务,事关全民终身学习和上海学习型城市建设,将在专业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会上,与会各方明确了新考试计划编制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最后,俞伟东在讲话中强调,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历来重视自学考试工作,重视自考专业建设工作。近年来,自学考试在发展过程中侧重考试组织,对专业建设重视不够,我们要抓住本轮专业建设工作的机会,做实做细此项工作,既体现专业建设质量,又能更好地服务考生。一是要深刻领会近期教育部出台的重要文件精神,将自考专业建设这项重要而具体的工作,摆进教育部对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宏观战略调整的大局中去考量;二是要在编制过程中,提高站位,统筹考虑,要注重参考借鉴,立意要远,提升专业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在调整过程中,要依靠专家智慧,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参与专业建设相关工作,做好专业建设论证。今年恰逢国家自学考试制度建立四十周年,要以此为契机,做好自考专业建设,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莘莘学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服务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