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 2017-05-15  作者:    浏览次数: 1787 


上海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和审核工作,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特向考生告知如下事项,请考生协助学校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二、考生须通过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方可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请毕业手续。办理时间请关注自考办公布的当期《××××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如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申请毕业手续,将推迟半年,与下一次申请毕业的考生一起办理,责任自负。

三、专科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02年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提供老准考证或准考证号及当时颁发的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申请的相关手续。

四、本科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02年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提供老准考证或准考证号及当时颁发的单科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原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的电子注册表,如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请考生提前进行学历认证,毕业申请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所有证书原件经自考办审核通过并缴纳毕业生审定费后,考生方可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六、核对个人信息及考试成绩总单并一式两份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其中“自我鉴定”的字数不少于500字。

七、凡有免考课程者,须提交作为免考依据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肄业证书、退学证明等)、原就读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相关免考课程的合格证书,供审核验证。

八、凡有本市其他高校自考课程成绩转入者,须提供原主考院校的准考证和成绩证明;外省市高校自考课程成绩转入者,须提前一年以上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原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考试成绩单等材料,供审核验证。

九、毕业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领取。


上海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