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自律守底线,修身立德树新风——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
发布人:朱跃  发布时间:2024-07-17   动态浏览次数:10

2024年7月4日上午,继续教育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中关于生活纪律的内容,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根据校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中心组提前布置学习任务,会前提交书面心得,会上每位组员先进行述学,金国忠和王明顺做重点发言,俞伟东、陈宇飞和左本荣分别交流发言。学习会由金国忠书记主持。

金国忠在认真学习《条例》第十一章生活纪律相关条款,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第四和第五章基础上,撰写学习体会《用好纪律“戒尺”,树立良好生活作风》,并做重点发言。他说《条例》明确了生活纪律的五方面,列出了生活奢靡、男女关系失范等负面清单,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严守的行为准则,涵盖道德、品行、社交、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要求时刻保持自律和自省。严守生活纪律体现我们党的先进性,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之必然要求。我们应共同塑造党员良好形象,维护社会新风尚。生活中应做到: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将纪律教育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党员干部生活作风非小事,关乎党风政风民风。严明生活纪律,涵养道德情操,防微杜渐。应坚决执行监督责任,确保环境风清气正。二、建设和传承优良家风,引领修身齐家的风尚。家庭是党员干部修身齐家之所,优秀家风助其树良好行为。党员干部需严于律己,管好家人,注重家风建设,坚守自律,带头传承好家风,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与行动自觉。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定力涵养清风正气。党员领导需率先垂范,遵守公德美德,维护党的形象。坚持正面和反面教育,弘扬良好家风,促使大家守牢底线。家风关乎党风政风,一旦败坏则有损党的形象。

王明顺在重点发言时说,生活纪律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既要求了党员本人,又要求家属;既规定在公共场所言行,也规定网络空间的言行。严守生活纪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党员需在日常中体现高党性、思想与道德水平;是履行党员义务的必然要求,《条例》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规范党员行为,强化其身份意识与责任感;是引领社风民风的必然要求。党员言行代表党的形象,严守纪律能带动良好社会风气,反之则损害党的形象与群众信任。他说作为党员,必须时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核心价值观与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传统美德的义务。生活中必须修身律己,注重家风,反对享乐奢靡,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公序良俗。

交流发言环节,俞伟东院长以《严明生活纪律,保持自律修身》为题分享学习心得,他说生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一,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和行为准则,涵盖了其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方面,关乎党的作风和形象。他从两大方面谈了学习心得:一要严明生活纪律。这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障。应严守生活纪律,崇俭戒奢,艰苦朴素是关键,应树立此理念,勤俭节约,这关乎个人身心健康,也是塑造良好党风、政风及民风、社风的必要条件。应深化认识,常抓生活纪律,增强定力,老实做人,清廉行事。二要保持自律修身。把握社会交往分寸,崇尚简朴简约生活,注重家风家庭建设,是践行艰苦朴素思想观念的关键。“成由勤俭败由奢”,严明生活纪律,保持自律修身,需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饱满热情和务实作风,涵养高尚情操,树立良好风尚,推动生活纪律和作风建设。

陈宇飞以《严明生活纪律,守好纪律底线》为题交流发言,他说生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一,要求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守生活纪律不仅是党员义务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带动社风民风的重要保障。党员需重视生活纪律,加强品德建设,坚持尚俭戒奢,从小事小节加强自身修养,并遵守道德规范,维护公序良俗。左本荣也进行了交流发言。

金国忠作总结发言,并对下一阶段的学习提出新要求:一、学无止境,要把学习当作日常习惯,始终保持下去。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不断学习总结提升。尤其要紧跟党的创新理论步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的纪律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理论与实践的高标准、严要求相融合。二、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党性修养,要通过学习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需在反思中不断学习、进步,并以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效果,确保学习与工作同步部署、共同推进。三、暑假阶段纪律之弦更加不能放松。在暑期修养身心的同时,更加要注重学习。无论在疗休养,还是个人外出旅游等,都要时刻严守各项纪律,树立“大安全观”,规范个人言行,确保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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