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人:朱跃  发布时间:2021-06-14   动态浏览次数:37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组成,并可根据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参加。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召集和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等工作。

2、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国家大政方针为主;《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特别是成人高等教育的文件、政策、会议精神等;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校党委规定的其他学习内容。

3、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观看录像、参观考察、撰写体会等,注重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安排。

4、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围绕学校和学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针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学习、研讨和调查,努力做到每年至少精读1本理论著作,撰写1篇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

5、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认真安排自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事先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或补交学习心得,以确保学习质量。

6、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通报制度和经验交流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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