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发布日期: 2018-07-10  作者:    浏览次数: 2398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年满18周岁,符合各类层次报考的学历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及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

考试科目

政、外、艺术概论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为社会上各类文化文化事业,如市、区、县群众艺术馆、科技馆、文化宫、俱乐部、青少年宫、社区文化设施、各类文化娱乐场所服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应用型文化艺术管理人才。

人才规格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道德水准和人文素养。

2)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并具备自我学习能力,能及时了解本专业最新进展,使得所掌握的知识能够与时俱进。

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3年

学习年限:2.5年  

主干课程
  • 1.艺术概论

  • 2.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

  • 3.中外文化概论

  • 4.管理心理学

  • 5.公共关系学

  • 6.艺术活动策划与组织

  • 7.基本乐科

办学特色

为方便学生学习、缓解工学矛盾,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读学生提供面授和网络辅助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面授教学为传统的教学模式;网络辅助教学模式,学生主要通过网络来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在网络学习平台上,学生可通过网络观看教学视频课件,完成作业提交、教师答疑等互动环节,真正使学生的学习时间更自由,学习地点更灵活,有效解决成人学生突出的工学矛盾。

毕业条件

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师范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所需学费48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