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保卫处“夜大学学生校内停车证办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1浏览次数:210


一、校内停车证办理要求

1、夜大学学生仅限办理驾驶证为本人、车辆行驶证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车辆,且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非本人的,还须提供配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除上述关系以外,其他一律不予办理)

2、每人仅限办理一张校内停车证。

3、填写校内机动车停车证登记、承诺表,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按照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承诺。

二、办理办法

1、需要办理停车证的学生在开学初填写校内机动车停车证登记、承诺表,并连同有关复印件交给所属学院。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提供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由各学院汇总符合办证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并填写夜大学学生申办校内停车证统计表。统计表(打印稿以及电子稿)连同有关申请材料交由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再集中交保卫处审核办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盖章)

3、学生个别办理停车证需按上述程序,每周三下午13:30——16:00到保卫处办理。

二、持证须知

1、凭此证周一至周五17时至22时、双休日7时至22时进出校园,其他时间包括节假日不准进校。

2、须将此证放置于驾驶室前方挡风玻璃下沿,以便查验。

3、遵守校园交通管理,按交通标志行驶,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4、车辆须按停车位置顺序停放,不得违章停放和妨碍道路交通秩序。

5、车辆停放时请锁好车门、车窗,不得将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校园内禁止鸣号及使用防盗蜂鸣报警装置。

6、本证以车辆牌号为准,实行一车一证,不得转借,遗失不补。

7、对一年内累积5次违章停车的将取消驾车进校资格,由学院负责收回停车证。

8、毕业生离校时应主动将停车证交回学院,由学院交回保卫处。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0年3月
夜大学停车证汇总表(空白).xls     停车证登记(夜大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