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学位、办理考籍转移的通知

发布者:金宇中发布时间:2017-08-22浏览次数:2250

                                   

各有关考生:


20176月已经办理过毕业申请手续的自考毕业生,毕业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请由本人按时前来我办领取(带好准考证或身份证),不得代领。

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后可即时办理申请学位手续(还须带好答辩时的纸质论文一篇,论文电子版U盘,2寸照片一张,外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黑水笔一支填表用。)

需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本人带好准考证、身份证,知晓需转出的课程名称和数量,带好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申请手续。

以上事项办理地点和日期、时间:桂林路64号一号楼105室;825日和26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请按时前来办理手续,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