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金山锦绣教学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26  作者:    浏览次数: 1565 


经查实,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单位上海金山区锦绣业余学校的员工李佩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学生利益,现本院决定:

一、自即日起撤销金山区朱泾镇文商路119号招生点。
二、凡报考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请前往院本部桂林路64号报名。

    学院郑重申明:本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学生学费,所有注册学生均应按规定通过学校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学费。学院特别提醒各位学生和家长,切勿听信任何人的不实宣传,谨防受骗。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